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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本市拍卖企业2023年度监督核查情况的通报

    发布日期(2024-04-15)

    沪商服务〔2024〕63号

    本市各拍卖企业: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《拍卖管理办法》《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沪商服务〔2023〕314号)精神,我委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。现将监督核查情况通报如下:

    一、基本情况

  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,本市通过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并取得拍卖资质的企业共432家。经核查,符合各项要求通过年度监督核查214家,免年度监督核查44家(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拍卖资质的企业),经整改通过年度监督核查55家,申请暂停拍卖业务的12家,无故不参加年度监督核查34家,主动申请不再经营拍卖业务的13家,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未举行拍卖会的60家。

    二、对年度监督核查情况的处理意见

    (一)对通过年度监督核查、免年度监督核查及经整改后通过年度监督核查的313家企业,可继续开展拍卖经营活动。

    (二)申请暂停拍卖业务的12家企业,在停业期满后应尽快申请恢复拍卖经营。

    (三)对无故不参加年度监督核查的34家企业,不予通过本次年度监督核查,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。

    (四)对申请不再经营拍卖业务的13家企业,收回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或拍卖经营资质,通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。

    (五)对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未举行拍卖会的60家企业,收回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或拍卖经营资质,通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。

      本次年度监督核查结果将录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——全国拍卖行业管理、上海市事中事后监管平台、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。

     

    附件:2023年度监督核查情况分类名单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4年4月10日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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